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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网江苏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2023年第八批工程服务类竞争性谈判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3-08-18    项目收藏    下载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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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概要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采购人为国网江苏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采购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采购人*采用公开竞争性谈判方式邀请有兴趣的合格应答人就国网江苏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2023年第八批工程服务类竞争性谈判项目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应答文件。
2采购范围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见需求一览表。

3应答人资格要求

本次采购要求应答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它组织,须具备完成和保障如期交付承担采购项目的能力。
3.1通用资格要求
(1)必须具有完成采购项目所需的场地、设施设备以及试验检测能力。
(2)取得采购人要求的有效认证证书。
(3)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许可证。
(4)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5)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应答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根据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联合印发的《印发<关于对电力行业严重违法失信市场主体及其有关人员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发改运行〔2017〕946号)的规定,应答人不得被政府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并纳入电力行业“黑名单”。
(7)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改委等9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的规定,应答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8)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的规定,应答人存在导致其被暂停中标资格或取消中标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不得参加相应项目的应答。
3.2专用资格要求见需求一览表
3.3安全质量要求
(1)不得存在:自开标日前三年内发生因应答人原因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重大质量事故(二级及以上质量事件);一年内发生因应答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较大及以上人身死亡事故(三级及以上人身安全事件)、较大及以上电网、设备事故(三级及以上电网、设备安全事件);六个月内发生因应答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一般人身死亡事故(四级人身安全事件)、一般电网、设备事故(四级电网、设备安全事件)或较大质量事故(三级质量事件);三个月内发生因应答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一般质量事故(四级质量事件)。
(2)不得在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安全黑名单”或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Ⅰ级“安全负面清单”限入期限内。
(3)施工类标段: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具有《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合格证书》(安全A证),并提供安全A证持证人的身份证、社保证明(缴纳时间至少包括公告发布日前一个月)、劳动合同关系证明(法定代表人可不提供社保证明及劳动合同关系证明);
3.4业绩要求:
见需求一览表
(1)类似工程是指与招标项目在结构形式、使用功能、建设规模相同或相近的项目;
(2)在建工程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依据;投产工程业绩以竣工验收证书(送变电工程启动竣工验收证书、或交接证书、或验收证书等)签订时间为依据;设计、可研设计一体化、监理、服务类标段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若合同无签署日期,且无其他可以证明合同签署日期的文件,则该项业绩无效。若合同上存在多个签署日期的,以最后一方签署的时间为准;
(3)工程业绩电压等级序列:1000(直流±1100、直流±800)千伏、750(直流±660)千伏、500(直流±500、直流±400)千伏、330(220、直流±320)千伏、110(66)千伏、35千伏、10千伏等;
(4)转包分包业绩视为无效业绩。
(5)收购其他企业,被收购企业注销的,收购方可承继被收购方的业绩;重组改制中涉及企业合并、分立、名称变更的,须提供充足的证明材料,方可承继原企业的业绩。
(6)开标日前3年业绩:2020年1月1日至采购公告发布日的前一日;开标日前5年业绩:2018年1月1日至采购公告发布日的前一日;
(7)提供的项目业绩均应出具相关合同原件的关键部分(包括封面、合同协议书、签署页、关键条款等)和发票原件影印件(至少提供预付款、进度款、结算款三种发票中的一种)作为支撑材料;施工类标段项目还需同时提供竣工验收证书(送变电工程启动竣工验收证书或交接证书或验收证书等)影印件作为业绩支撑材料;
3.5主要人员要求:见需求一览表
3.6联合体应答:■不接受;
£接受,
3.7信誉要求
潜在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 开标日前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②开标日前两年内存在违反国家有关法律禁止转分包规定的行为。
③依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关于严禁串通投标进一步规范投标行为的通知》(国家电网物资527号)的规定,可认定为串通应答的情形详见“附件一”。
3.8财务要求
提供开标日前三个会计年度(2020年至2022年连续三年)企业财务报告或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且不得出现连续三年亏损。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需出具成立以来企业财务报告或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且不得出现连续亏损。财政拨款的科研事业单位、高等院校等非盈利性单位及律师事务所可不提供。
3.9其他要求
所有标包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评审阶段将对应答人资格审查文件中所提供的资质业绩证明材料进行审查,资格审查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应答人的法人营业执照及其年检合格证明材料;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应答人的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书(施工企业),以及其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拟派项目经理的资质证书及其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企业类似项目业绩;财务报告或报表。评审期间,应答人有可能被要求提供原件供审查验证之用。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与应答者,请于2023年8月18日至2023年8月22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之前(请登录)下载采购文件*;
5应答文件的递交
5.1应答文件上传截止时间:2023年8月29日9:3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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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徐煜
手机:13520858862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电话:010-59435695
邮箱:xuyu@dlzb.com
QQ:1784703670






 

日期:2023-08-18 【编辑: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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