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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概要
1、 (请登录)受深圳能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上述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能够满足本项目投标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按照本公告的要求参与投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内容和范围:
项目一:本溪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继电保护及电气综合自动化系统设备采购
项目二:寻乌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继电保护及电气综合自动化系统设备采购
项目三:全州能源生态园项目继电保护及电气综合自动化系统设备采购
项目四:宁城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继电保护及电气综合自动化系统设备采购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的有关规定,包括但不限于此。 投标人必须对所有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投标。如有重大缺漏,将导致废标。投标人必须对所有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投标。如有重大缺漏,将导致废标。
3、招标方式:国内公开招标。
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国内独立法人,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 【证明文件: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电子章】
5.2投标人应为所投品牌的继电保护及综合自动系统设备的制造商; 【证明文件:提供制造商声明函,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章】
5.3投标人应具有1份所投品牌继电保护及综合自动化系统设备的“有效业绩”,“有效业绩”须满足以下①-④的所有要求: ①业绩内容:应包括电气监控系统(ECMS或ECS)、以及发电机、变压器主继电保护装置(继电保护和电气监控系统可不在同一合同); ②用户类型:国内电力行业单机300MW及以上发电厂项目; ③签订时间:2013年08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④业绩金额:金额不低于100万; 【证明文件: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须体现合同封面、签订时间、签订范围及签字盖章页等关键信息】
5.4投标人所投品牌设备的型式检验报告,报告需满足以下①-②的所有要求: ①报告颁发单位:电力工业电力系统自动化设备质量检验测试中心、国网电科院或开普实验室颁发; ②报告内容包含:发电机、变压器保护装置、线路保护装置、高压电动机保护装置; 【证明文件:提供上述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章】
5.5投标人应通过ISO质量保证体系认证及ISO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证明文件:提供有效期内上述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电子章】
5.6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信用电力”网站(http://creditpower.cec.org.cn)黑名单中; 【投标人无需提供证明文件,以评标委员会在开标当日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5.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7、招标文件的获取
7.1 获取时间:2023年9月9日9时30分至2023年9月21日17时00分;
项目名称 | 数量 |
深圳能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下属(本溪、寻乌、全州、宁城)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继电保护及电气综合自动化系统设备采购 项目一:本溪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继电保护及电气综合自动化系统设备采购 项目二:寻乌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继电保护及电气综合自动化系统设备采购 项目三:全州能源生态园项目继电保护及电气综合自动化系统设备采购 项目四:宁城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继电保护及电气综合自动化系统设备采购 |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技术规范书 |
备注: 1. 在招标文件各项条款中,除非明确说明所针对的子项目,否则,是对项目一、项目二、项目三及项目四的共同要求。 2. 电子版投标文件应以评审环节为单位,按评审环节上传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各一份,其中,技术及报价文件需分项目编制后合并成一份文件再上传系统;报价文件需线下盖章后上传电子系统,且应同时上传盖章版和可编辑版本,否则一切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 本项目四个子项目仅确定1家投标单位独家中标。 |
2.1 招标内容和范围:
项目一:本溪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继电保护及电气综合自动化系统设备采购
项目二:寻乌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继电保护及电气综合自动化系统设备采购
项目三:全州能源生态园项目继电保护及电气综合自动化系统设备采购
项目四:宁城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继电保护及电气综合自动化系统设备采购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的有关规定,包括但不限于此。 投标人必须对所有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投标。如有重大缺漏,将导致废标。投标人必须对所有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投标。如有重大缺漏,将导致废标。
3、招标方式:国内公开招标。
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国内独立法人,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 【证明文件: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电子章】
5.2投标人应为所投品牌的继电保护及综合自动系统设备的制造商; 【证明文件:提供制造商声明函,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章】
5.3投标人应具有1份所投品牌继电保护及综合自动化系统设备的“有效业绩”,“有效业绩”须满足以下①-④的所有要求: ①业绩内容:应包括电气监控系统(ECMS或ECS)、以及发电机、变压器主继电保护装置(继电保护和电气监控系统可不在同一合同); ②用户类型:国内电力行业单机300MW及以上发电厂项目; ③签订时间:2013年08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④业绩金额:金额不低于100万; 【证明文件: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须体现合同封面、签订时间、签订范围及签字盖章页等关键信息】
5.4投标人所投品牌设备的型式检验报告,报告需满足以下①-②的所有要求: ①报告颁发单位:电力工业电力系统自动化设备质量检验测试中心、国网电科院或开普实验室颁发; ②报告内容包含:发电机、变压器保护装置、线路保护装置、高压电动机保护装置; 【证明文件:提供上述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章】
5.5投标人应通过ISO质量保证体系认证及ISO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证明文件:提供有效期内上述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电子章】
5.6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信用电力”网站(http://creditpower.cec.org.cn)黑名单中; 【投标人无需提供证明文件,以评标委员会在开标当日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5.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7、招标文件的获取
7.1 获取时间:2023年9月9日9时30分至2023年9月21日17时0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恒
手机:13260230429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电话:010-53658972
邮箱:zhangheng@dlzb.com
QQ:3131005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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