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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电万维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金昌分公司2023-2024年度系统集成供应商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3-11-08    项目收藏    下载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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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概要
 
1. 招标条件
中电万维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金昌分公司2023-2024年度系统集成供应商采购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中电万维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金昌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集中资格预审,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集中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集中资格预审范围
2.1    集中资格预审编号:TXJL*
2.2    项目概况:监控等设备上架、安装、调试、机房强弱电、楼宇综合布线等系统集成服务。
2.3    交货地点:订单中规定的地点交货。
2.4    项目性质:服务招标,集中资格预审
2.5    项目预算:投资预估额500万元(含税)。
2.6    集中资格预审有效期限为:有效期为1年(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一年止)。
2.7    集中资格预审的适用范围:中电万维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金昌分公司2023-2024年度系统集成供应商采购。
2.8    项目规模:具体详见下表
序号 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交货地点
1 CP01720 系统集成服务 / / /
注:上述采购数量为预估量
本项目将按照不定期更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的应用依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及相关规则确定。无涉及的评估产品品类的,针对具体产品品类的处理结果均不适用,仅适用针对供应商的处理结果。请*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2.9    技术要求/产品规格:/。
2.10标包划分情况(如有):不划分。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申请人基本资格要求
3.1.1申请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供有效的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主体资格证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申请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3.1.2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3申请人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a.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不限于一般纳税人申请表或网站截图);
  b.提供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承诺函。
3.1.4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0年11月20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 (自2018年11月20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 (自2018年11月20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采购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采购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申请人及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申请人及其任一投标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招标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法律法规、资格预审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第(6)(7)(8)项以网站查询截图加盖单位公章为准;其他条款以提供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为准,格式自拟。
3.1.5要求申请人提供安全保密承诺书,承诺服务期间严格遵守《国家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明确乙方的安全保密义务,承诺服务期间不泄露招标人各项业务信息数据、承诺不从事任何危害招标人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数据安全的活动,承诺书需加盖申请人公章。(格式自拟)。
3.1.6申请人提供近两年内任一年(2021年/2022年)由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近3个月(以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准)银行开具的有效的资信证明。
3.1.7申请人提供安全保密承诺书,承诺服务期间严格遵守《国家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明确乙方的安全保密义务,承诺服务期间不泄露招标人各项业务信息数据、承诺不从事任何危害招标人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数据安全的活动,承诺书需加盖申请人公章。(格式自拟)
3.1.8申请人承诺能够保证按时、按要求完成系统集成工作,服务质量能满足客户需求;(提供承诺函原件并加盖公章)
3.1.9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以非联合体声明为准)
3.1.10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采购人一旦发现申请人将承包项目分包或转包他人,将取消其资格。(以提供的承诺书为准)
3.2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3    投标产品资格要求
3.4   现场考察:/
3.5   评价检测:/
3.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集中资格预审方法
4.1本次集中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集中资格预审文件。
4.2即凡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均可入围,公开资格预审由招标代理公司负责实施。
4.3 参与申请报名或截止申请文件递交时间递交申请文件的申请人不足3家或通过资格审查合格的申请人不足3家,重新发布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二次资格预审公告后,参与申请报名或截止申请文件递交时间递交申请文件的申请人不足3家或通过资格审查合格的申请人不足3家,可以对两家合格申请人进行资格预审或采用其他方式进行采购。
5.集中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集中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11月9日9时00分至2023年11月14日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6.集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集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0日15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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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强
手机:135210572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电话:010-53605769
邮箱:wangqiang@dlzb.com
QQ:1472487242

 

日期:2023-11-08 【编辑: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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