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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概要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吉林石化公司乙烯厂吨袋包装系统。
2.2招标范围:吨袋包装系统〔1台〕。
2.3技术要求:详见技术文件。
2.4交货期: 合同生效后5个月内。
2.5交货地点:吉林石化公司仓储中心供应站。
2.6质保期:货物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 。
2.7最高投标限价:155.25万元(含13%增值税)。
2.8报价方式及组成:投标报价为总价报价,需含13%增值税、全部运费及杂费、产品包装费、其他相关费。
2.9货款支付时间及方式:货到在数字化平台交付验收合格,最终验收合格(依据工厂出具的使用说明或考核报告)后支付合同总价款的90%,合同总价款的10%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若无质量问题予以支付。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条件:
投标人必须是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相应资质的制造商、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同时提供以下资质证件的复印件或扫描件:
(1)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业绩要求:
统计时间范围: 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至投标截止之日在中国境内聚烯烃装置配套的10套及以上移动式吨袋包装机业绩(提供合同签订时间)。要求单套机组的包装能力不低于25-30袋/小时(≥700kg/袋)。应附有效供货合同复印件及增值税发票复印件。如合同中不能体现业绩的型号规格及技术参数,须提供能够证明的相应技术协议(附件)或其它有效证明文件。
有效证明文件内容应包括货物名称、型号或规格、数量、用户名称、合同签订时间、装置开车时间、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列表。
3、财务要求:
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2020、2021、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4、信誉要求:
3.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2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3投标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4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
3.5投标人未在中国石油物资采购管理系统被暂停交易资格(由于考评、质量、诚信等关键因素);
3.6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投标人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5、 联合体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其他:
投标人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近三年内未发生涉及影响合同执行的重大诉讼案件;
潜在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允许一家参加投标。母公司与子公司的资质、业绩等不能共享。
如投标文件对上述条款有实质性偏离,将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并自负其责。如有伪造业绩的,其投标予以拒绝,招标人保留向该投标人索赔的权利,并进行相应处罚。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起始时间2024-03-21 19:00:00至截止时间2024-03-28 23:59:59(北京时间)。
4.2 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400元人民币。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申请截止时间,下同)2024-04-11 09:00:00。
2.1项目概况: 吉林石化公司乙烯厂吨袋包装系统。
2.2招标范围:吨袋包装系统〔1台〕。
2.3技术要求:详见技术文件。
2.4交货期: 合同生效后5个月内。
2.5交货地点:吉林石化公司仓储中心供应站。
2.6质保期:货物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 。
2.7最高投标限价:155.25万元(含13%增值税)。
2.8报价方式及组成:投标报价为总价报价,需含13%增值税、全部运费及杂费、产品包装费、其他相关费。
2.9货款支付时间及方式:货到在数字化平台交付验收合格,最终验收合格(依据工厂出具的使用说明或考核报告)后支付合同总价款的90%,合同总价款的10%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若无质量问题予以支付。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条件:
投标人必须是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相应资质的制造商、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同时提供以下资质证件的复印件或扫描件:
(1)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业绩要求:
统计时间范围: 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至投标截止之日在中国境内聚烯烃装置配套的10套及以上移动式吨袋包装机业绩(提供合同签订时间)。要求单套机组的包装能力不低于25-30袋/小时(≥700kg/袋)。应附有效供货合同复印件及增值税发票复印件。如合同中不能体现业绩的型号规格及技术参数,须提供能够证明的相应技术协议(附件)或其它有效证明文件。
有效证明文件内容应包括货物名称、型号或规格、数量、用户名称、合同签订时间、装置开车时间、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列表。
3、财务要求:
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2020、2021、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4、信誉要求:
3.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2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3投标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4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
3.5投标人未在中国石油物资采购管理系统被暂停交易资格(由于考评、质量、诚信等关键因素);
3.6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投标人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5、 联合体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其他:
投标人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近三年内未发生涉及影响合同执行的重大诉讼案件;
潜在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允许一家参加投标。母公司与子公司的资质、业绩等不能共享。
如投标文件对上述条款有实质性偏离,将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并自负其责。如有伪造业绩的,其投标予以拒绝,招标人保留向该投标人索赔的权利,并进行相应处罚。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起始时间2024-03-21 19:00:00至截止时间2024-03-28 23:59:59(北京时间)。
4.2 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400元人民币。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申请截止时间,下同)2024-04-11 09: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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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徐煜
手机:13520858862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电话:010-59435695
邮箱:xuyu@dlzb.com
QQ:17847036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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