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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市分公司无锡市宜兴第一中学周铁分校通信基础设施服务项目(项目编号:ZYT-20240322-033)
1.2 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市分公司
1.3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采购人自筹,且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无锡市宜兴第一中学周铁分校通信基础设施服务项目,本项目包含不限于:①设备采购;②设备安装及综合技术服务。本项目采购预算为不含税金额303900元,含税金额336397元(其中设备采购费不含税金额164800元,税率13%,含税金额186224元;设备安装费为不含税金额90900元,税率9%,含税金额99081元;系统调测服务费不含税金额48200元,税率6%,含税金额51092元)。
1.6 标包划分:本项目划分2个标包,本项目允许参选人同时中选的最多标包数为2个。
1.7 中选单位数量及中选份额:每个标包中选人数量1个,份额100%。
1.8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
标包一最高限价为:不含税总金额164800元,税率13%。
标包二最高限价为:不含税总金额139100元,其中设备安装费最高限价为不含税金额90900元,税率9%;系统调测服务费最高限价为不含税金额48200元,税率6%。
参选人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应答被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标包一:
采购范围:采购吸顶天线420副、壁挂天线150副、对数周期天线42副、馈线6350米、功分器及耦合器596套、直放站16台、壁挂开关电源4套、UPS一体机1套、新能源汽车慢充设备10套等设备。以上设备含2年质保。详见技术规范书。本标包设备采购费预算为不含税金额164800元,税率13%,含税金额186224元。
交货地点:江苏省无锡市,具体以采购人指定地点为准。
交货期:自合同签订后30天内设备到货并通过甲方验收合格。
免费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免费质保2年。
质量要求:符合技术规范及采购人要求。
合同有效期:2年。
标包二:
采购范围:设备的安装、系统调测服务,含2年保修。本标包总预算为不含税金额139100元,含税金额150173元,其中设备安装费为不含税金额90900元,税率9%,含税金额99081元;系统调测服务费不含税金额48200元,税率6%,含税金额51092元。
项目地点:江苏省无锡市,具体以采购人指定地点为准。
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后120天内完成项目交付甲方使用并通过验收合格。
保修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2年。
质量要求:符合技术规范及采购人要求。
合同有效期:2年。
3. 参选人资格要求
标包一
1、依法设立:本项目要求参选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2、业绩要求:参选人需满足以下业绩要求:2021年1月1日至参选截止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至少具有一个类似设备采购项目业绩,需提供业绩证明材料:(1)若提供单项合同的,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标的、合同金额、签字盖章页),以单项合同签订时间为准;(2)若是框架合同,则须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如有)、合同标的页、合同签章页)复印件以及能显示对应关系的订单或发票或其他结算文件,以采购订单或结算文件时间为准(若同时提供采购订单和结算文件,则以时间早者为准)。(3)项目业绩数以单项合同/框架协议数计算,即同一框架协议下具备多个采购订单,认定为一个项目业绩。(4)签订时间缺漏的,若证明材料可有效判断业绩时间满足要求则予以认可。
3、财务要求:参选人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中选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4、控股及管理关系要求如下:
(1)控股及管理关系: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应答。
(2)自然人股东:参选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应答。
(3)高级管理人员:参选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应答。
5、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2021年03月01日起)内有骗取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2019年03月01日起)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2019年03月01日起)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9)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总部/江苏省分公司/无锡市分公司】列入【全国/江苏省/无锡市】“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总部/江苏省分公司/无锡市分公司】列入参选同类产品 “中国铁塔【全国级/江苏省级/无锡市】供应商黑名单”且惩戒期未满的。
(11)在本项目招采活动中串通应答的。
参选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参选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应答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6、本项目接受代理商应答,代理商应答应当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同一品牌的代理商与制造厂商不得同时应答;
(2)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应答。
参选人若为代理商,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应答产品(吸顶天线)的授权函,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授权一个代理商参加应答。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应答产品(吸顶天线)的授权函及质保承诺函(免费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免费质保2年),提供加盖制造商公章的授权函、质保承诺函原件。若参选人为制造商,则该制造商不得再授权代理商同时参加本项目的应答,须提供制造商承诺函及质保承诺函原件(免费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免费质保2年)。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标包二
1、依法设立:本项目要求参选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2、业绩要求:参选人需满足以下业绩要求:2021年1月1日至参选截止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至少具有一个类似综合服务项目业绩,需提供业绩证明材料:(1)若提供单项合同的,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标的、合同金额、签字盖章页),以单项合同签订时间为准;(2)若是框架合同,则须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如有)、合同标的页、合同签章页)复印件以及能显示对应关系的订单或发票或其他结算文件,以采购订单或结算文件时间为准(若同时提供采购订单和结算文件,则以时间早者为准)。(3)项目业绩数以单项合同/框架协议数计算,即同一框架协议下具备多个采购订单,认定为一个项目业绩。(4)签订时间缺漏的,若证明材料可有效判断业绩时间满足要求则予以认可。
3、财务要求:参选人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中选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4、资质要求:本项目要求参选人须具备以下资质:
(1)具备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注:由于目前住建部正在进行资质改革换证过渡阶段,新旧资质的等级认定标准均按住建部最新要求执行。)
5、人员要求:本项目要求参选人具备以下人员至少各1人:
(1)企业主要负责人:具备主管部门颁发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2)项目经理:具备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证)。
(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4)企业主要负责人或项目经理或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中任意一人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此处人员与本项(1)或(2)或(3)中的人员一致。
人员须提供有效身份证复印件、证书复印件、劳动合同或应答截止月前近六个月中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1)、(2)、(3)人员不得复用,原件备查。
6、控股及管理关系要求如下:
(1)控股及管理关系: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应答。
(2)自然人股东:参选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应答。
(3)高级管理人员:参选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应答。
7、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2021年03月01日起)内有骗取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2019年03月01日起)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2019年03月01日起)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9)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总部/江苏省分公司/无锡市分公司】列入【全国/江苏省/无锡市】“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总部/江苏省分公司/无锡市分公司】列入参选同类产品 “中国铁塔【全国级/江苏省级/无锡市】供应商黑名单”且惩戒期未满的。
(11)在本项目招采活动中串通应答的。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5.比选文件的获取
5.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3月25日00时00分至2024年3月27日24时00分(法定公休日、节假日正常发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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