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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大气污染深度治理技改项目(热岛中心锅炉烟气超低排放改造项目)总承包已由重庆市长寿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以重庆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403-500115-07-02-441884)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恩力吉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重庆恩力吉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重庆市长寿经济开发区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重庆恩力吉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热岛中心现有燃煤锅炉1#、2#均采用电袋复合除尘器,SNCR工艺,石灰石一石膏湿法脱硫工艺,其中1#、2#锅炉均为“一炉一塔”配置。因其不能满足国家现有超低排放的要求,现对恩力吉热岛中心1#、2#锅炉实施烟气超低排放改造,改造后烟囱污染物排放标准达到:粉尘≤10mg/Nm3,NOx≤50mg/Nm3,SO2≤35mg/Nm3,氨逃逸≤3PPM(标态、干基,6%O2)。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约4000万元
2.4 招标范围:主要包括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交钥匙工程),具体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锅炉烟气超低排放装置正常运行所必需的设计、设备选择、采购、运输及储存、制造及安装、施工(含土建)、调试、试验及检查、试运行、考核验收、消缺、培训和最终交付投产等内容。具体范围详见技术文件。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12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4个月。其中:
设计周期:设计30日历天;
专业设备材料到货时间:60日历天;
停炉对接施工工期:3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以下资质
(1)设计资质:环境工程设计专项(大气污染防治工程)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
容;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4.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04-30 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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