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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吉林石化公司动力厂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及全区烟囱渗漏隐患治理项目,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液氨蒸发系统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吉林石化动力厂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及全区烟囱渗漏隐患治理项目氨气蒸发统。
2.2招标范围:液氨蒸发系统(1套);
2.3最高投标限价:165万元;
2.4技术要求:详见技术方案;
2.5交货期:合同生效后5个月内 ;
2.6交货地点:(请登录)
2.7质保期:成套设备投用后24个月;
2.8报价方式及组成:投标报价为总价报价,需含13%增值税、全部运费及杂费、产品包费、其他相关费用;
2.9货款支付时间及方式:货到最终验收合格(依依据验收报告)后支付合同价款90%,合同价款10%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若无质量问题予以支付。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资质条件:
3.1.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投标人应提供以下资质证件的原件扫描件:
3.1.1.1 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1.1.2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可开具增值税发票。
3.1.1.3投标人应具有《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压力容器)及《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压力管道元件)设计、制造资质
3.2业绩要求:
3.2.1提供2013年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单台300kg/h及以上的液氨蒸发撬20台(套)工业化成功在用业绩(被气化介质为液氨、加热热源为蒸汽、设备为撬装供货)。提供有效业绩合同及对应的增值税发票复印件或扫描件(如合同中体现不出参数,请提供相应技术协议或其它能证明参数的有效证明文件),提供的业绩明细表至少包括序号、产品名称、处理量、数量、用户名称、蒸发量、加热方式、用户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3.2.2有效证明文件形式:须提供供货增值税专用发票*、商务合同的影印件、技术协议技术参数关键页,否则视为无效业绩,投标将被否决。
3.3财务要求:
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必须提供近三年的财务报表,且近三年不能出现亏损,投标人应提供近3年(2020年、2021年、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4信誉要求:
3.4.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4.2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4.3投标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4.4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
3.4.5投标人未*被暂停交易资格(暂停原因为违约、诚信等原因);
3.4.6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投标人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3.5联合体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其他:
3.6.1投标人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近三年内未发生涉及影响合同执行的重大诉讼案件;
3.6.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由同一自然人控股(持股超过50%)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对上述条款有实质性偏离,将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并自负其责。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4-07 23:00:00至2024-04-12 23:59:59(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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