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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溧阳市公安局执法办案中心嫌疑人保安看护服务项目(第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56.6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最高限价:156.6万元;单价最高限价460.58元/人/工
采购需求:
为解决溧阳市公安局执法办案中心嫌疑人看护警力不足问题,2024年度拟通过购买服务形式聘请专业保安公司配备专职保安提供嫌疑人看护服务,并参与押解、巡查工作(按每次8小时/工计算,全年约3400个工),需要安排人员24小时在岗在位。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一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 ■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 / 。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其他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公安机关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09日 至2024年04月15日 ,每天00:00-12:00,下午12:00-23: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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